问题 | 离婚一方有重大疾病如何补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情境中,倘若其中一方身患重大疾病,那么另一方就应当给予其适当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一方承担了诸如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时,在离婚之时,他/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而另一方也有义务给予补偿。 关于具体的补偿数额,这可以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进行判定时,会全面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各自的收入、财产等情况。 同时,也会充分考量患病一方的医疗支出,比如治疗费用、后续康复费用等。 一般来说,法院会以公平合理为根本原则,在保障患病一方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也会兼顾另一方因承担较多义务而产生的经济负担等情况。 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一方患病而导致经济上的失衡,体现了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和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决定离婚。小朱身患重大疾病,且小李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小朱认为小李应给予自己较多经济补偿,小李觉得自己承担较多义务也应被补偿,双方对补偿数额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身患重病,小李应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2、小李承担较多义务也有权要求补偿,但法院判定时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包括收入、财产,还会考虑小朱医疗支出,以公平合理为原则确定补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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