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离婚分居满两年能离下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出现第二次起诉离婚且分居时长达到两年这个情况时,法院往往会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进而准许离婚。
《民法典》明确指出,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了两年,经过调解依然无效的,就应当准许离婚。 这是法院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时的法定情形之一。 然而,我们必须要留意的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像双方实际的感情状况、导致分居的原因等等。 倘若分居并不是由于感情不和所引起的,又或者存在其他一些使得感情并未破裂的情形,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不会准许离婚。 所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且分居满两年,确实有比较大的概率能够离成,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在整个诉讼过程当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分居的事实以及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第二次起诉离婚,称与小李已分居两年。小朱表示感情不和是分居原因,但小李不同意离婚,称还有感情,分居是工作调动所致。小朱提供了分居期间双方交流极少等证据,双方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小朱称感情不和分居,若证据充分,法院可能判离。 2、法院判决离婚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小李提出分居是工作调动,若被证实,法院可能认为感情未破裂而不准许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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