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十天冷静期过了不去算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三十天的冷静期是一个重要的规定。
在这三十天冷静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就不能算作离婚。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引导夫妻双方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待离婚这件事,给他们留出一段时间来冷静思考。 当三十天的冷静期届满后,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这三十天内没有申请,那就意味着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要注意,如果只有一方不去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婚姻关系依然会处于存续状态,不会自动解除。 只有当双方都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并且顺利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才会正式解除。 所以,三十天冷静期过了却没有去办理相关手续,绝对不能算离婚。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婚姻的尊重和对离婚行为的慎重对待,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去权衡和思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开始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小朱认为已经算离婚了,但小李认为必须再共同去办理离婚证才算离婚。小朱未与小李一同在接下来三十天内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离婚冷静期规定,三十天冷静期后还需双方共同去办理离婚证才算离婚,小朱的想法错误。 2、小李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仅一方未去办理手续,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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