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多久领到离婚证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这件事,要是双方都满足离婚的条件,并且材料也都带齐了,那当场就能够把手续给办完。
通常在30天之内,就会给发放离婚证。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30天之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要求。
而当这30天的期限满了之后,接下来的30天之内,双方必须得亲自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没有去申请的话,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正常情况下最快30天就可以领到离婚证啦,最慢的话可能要60天。
不过,具体到底需要多长时间,这还得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的工作效率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确定。
比如说有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工作效率比较高,可能办理得就快一些;而有些地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办理的速度就会稍微慢一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带齐材料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向民政局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小李不同意,认为小朱只是一时冲动,这引发了争议。小胡、小丽、小静等周围朋友也看法不一。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的做法符合规定。
2、虽然小李认为小朱是一时冲动,但小朱的撤回权是法定的,民政局应尊重小朱的决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0 4: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