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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过了还要去民政局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过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一环节是必不可少的。
离婚冷静期作为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中的重要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为夫妻双方在冲动之下决定离婚时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段。
2.当冷静期届满后,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这一要求体现了法律对离婚程序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旨在确保双方在决定离婚时是经过充分思考和协商的。
3.然而,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未共同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会予以办理。
这就意味着,即使离婚冷静期已经过去,若不满足共同申请的条件,离婚程序也无法继续进行。
4.总之,离婚冷静期过后,仍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前往民政局,完成后续的离婚登记等相关事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后续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小朱要求小丽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小丽却反悔不想离婚了,小朱认为冷静期已过就该办理,而小丽拒绝共同申请。双方僵持不下,小朱来到民政局要求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拒绝。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过后需双方共同申请离婚登记,这是法定程序。小朱虽认为冷静期过就应办理,但缺少小丽的共同申请不符合规定。
2、民政局拒绝小朱的办理要求是依法行事,小丽反悔后,未满足共同申请的条件,离婚程序无法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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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