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能办理异地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东是可以办理异地离婚的。
当双方都同意离婚时,那就可以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要是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另一方就可以向被告的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 这里要注意,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那就是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不过,可不是所有的异地离婚都能在广东直接办理,得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比如说,如果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超过一年时间,那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样大家在办理异地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该去哪里办理,避免走弯路。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广东生活,双方想要离婚。小朱同意离婚,但小李想回自己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小朱认为在广东就可以办理,两人产生争议。且小朱已离开自己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 案情分析: 1、若双方都同意离婚,按规定可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小朱小李有不同意见。 2、小朱已离开住所地超一年,若一方起诉,有经常居住地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居住地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