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原告没到场多久可以重新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当原告接到传票传唤后,倘若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到庭,亦或是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的。
2.一旦原告选择了撤诉,在没有新的情况以及新的理由出现时,在接下来的六个月时间内,原告再次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 然而,要是出现了新的情况以及新的理由,那么原告就能够在撤诉之后的任何时间再次提起起诉。 这里所说的新情况、新理由,在离婚案件中通常是指出现了极为重大的变化,就好比对方存在着严重的过错,使得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等情况。 3.所以,当起诉离婚的原告没有到场而被按撤诉处理之后,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就需要等待六个月的时间; 而如果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那么就可以随时重新进行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为夫妻关系,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传票传唤小朱开庭,但小朱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小朱未发现新情况、新理由想马上再次起诉,小胡认为不应受理,小朱觉得自己有权起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按撤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2、若小朱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按照规定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应受理。 3、如果小朱能证明有新情况、新理由,例如小胡存在严重过错致婚姻关系破裂等,可随时再次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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