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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俩人同意离婚还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双方都秉持着自愿离婚的意愿时,就必须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里,如果其中任何一方突然改变了主意,不愿意再离婚了,那么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而前面所说的这个规定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就应该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也就意味着,即便夫妻双方一开始都达成了离婚的共识,也依然需要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期满后的三十天内,还需要再次去申请领取离婚证,不然的话,之前的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了。
整个过程需要夫妻双方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步骤来进行,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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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9: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