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收有效果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有着明确的生效条件。
当双方在这份协议上签字后,这只是一个开始,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才会正式生效。 签收协议仅仅是对其的接收动作,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左右协议的效力。 2.倘若双方都已在协议上郑重地签了字,并且也顺利地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此协议便具备了法律上的效力,对双方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倘若仅仅是签收了协议,却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该协议就尚未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依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婚姻关系以及相关的事宜。 3.所以,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签收协议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确凿地确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其关键之处就在于是否完成了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 只有当这一程序圆满完成,离婚协议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签订了离婚协议,小朱签完字后将协议交给小李签收。小朱认为既然小李已经签收协议,协议就生效了。但小李觉得只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才生效,两人产生争议。之后两人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案情分析: 1、签收离婚协议只是接收动作,不能直接决定协议效力。 2、签字且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案中小朱错误理解签收与生效关系,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才生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