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可以重新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过后是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之内,如果双方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就意味着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在此情形下,倘若其中一方仍希望离婚,那么他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比如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等。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 另外,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有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想离婚了,那么他是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的。 总的来说,离婚冷静期并不是对离婚的绝对限制,而是给了双方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和权衡。 如果最终双方还是决定要离婚,那么可以通过起诉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比如,在起诉过程中,法院会详细审查双方的感情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情况,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三十天内,双方未一同去领离婚证。之后小朱仍想离婚,而小李不想离,小朱遂起诉离婚,小李辩称感情未破裂不应判离,这成了案件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冷静期后起诉离婚符合规定。按照法律,冷静期届满未领离婚证,一方想离可起诉。 2、法院会审查小朱和小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如小朱所说感情破裂,且满足其他起诉离婚法定条件,可能判决离婚;若如小李辩称感情未破裂,法院需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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