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了冷静期有效时间怎么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经过冷静期后,情况是这样的。
假如双方都没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依照法律给他们办理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算起,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都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超过了三十天,而双方又没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离婚证,那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等冷静期满了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并且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到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同时也已经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事情都协商好了,就会给他们登记,然后发放离婚证,这样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要是其中一方不配合办理后面的手续,那另一方就可以通过诉讼之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三十天冷静期内,小朱心生悔意想要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双方就小朱能否在小李不同意的情况下撤回申请产生争议。冷静期后,小朱拒绝配合后续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小李打算通过诉讼解决。 案情分析: 1、关于冷静期内撤回申请,只要一方想撤回,不需要另一方同意,婚姻登记机关应准许。 2、小朱不配合办理离婚证手续,小李可诉讼解决,法院会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协商情况,若符合条件,可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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