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聘金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聘金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在通常的情形下,离婚之后,聘金原则上是不能要回的。 然而,倘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情况则会有所不同。 其一,如果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时给付聘金的一方是可以请求返还聘金的。 其二,当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确实并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离婚时给付方也有权利要求返还聘金。 其三,要是在婚前给付了聘金,并且导致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那么在离婚时,给付方同样可以向对方请求返还聘金。 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是指仅仅依靠个人的财产以及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如果在聘金返还问题上存在争议,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寻求解决办法,让法律来公正地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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