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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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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是指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时参照或依据的各项指标或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是劳动安全卫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纪律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执行统一的安全卫生标准,不仅使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有坚实的科学基础为依据,而且能使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同国际劳工立法接轨。

    我国《劳动法》第5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制定劳动标准;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职业病防治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第11条规定,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1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1992年劳动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主要包括这几类:

(1)劳动安全及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

(2)工业产品在设计、生产、检验、储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

(3)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安全技术标准和使用安全技术标准,安全附件安全技术标准;

(4)工矿企业工作条件及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标准;

(5)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考核标准;

(6)气瓶产品标准;

(7)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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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6: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