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判决赔偿的钱怎么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所判决的赔偿款,其给付方式主要有以下这些:其一,一次性给付。
在判决书明确规定的期限内,赔偿方需一次性将赔偿款交付给对方。 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简单明了,能够迅速地将赔偿问题予以解决,让受偿方能够尽快拿到应得的款项,避免了后续的诸多麻烦。 其二,分期给付。 通过双方的协商或者由法院作出判决,赔偿方可以将赔偿款分批次进行支付,明确每期的支付金额以及支付的时间节点。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缓解赔偿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所面临的巨大压力,然而,这种方式可能会使得执行过程变得更加复杂,需要对每期的支付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也会增加一定的时间成本,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全部履行完毕。 其三,以物抵债。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赔偿方可以用特定的财物来抵偿应支付的赔偿款。 但这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财物的价值、权属等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不管最终采用何种给付方式,赔偿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判决书的要求,按时且足额地支付赔偿款。 倘若赔偿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那么对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法院判决小朱向小李支付赔偿款。关于赔偿款的给付方式产生争议,小朱想分期给付以缓解经济压力,小李则要求一次性给付。小朱称自己无力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小李担心分期给付会有执行风险。 案情分析: 1、一次性给付虽能让小李迅速拿到钱,但小朱可能面临巨大经济压力难以做到。 2、分期给付可缓解小朱压力,但执行过程需严格监督,小李权益保障存在风险。 3、以物抵债在此案未提及双方有此意向,重点在一次性和分期给付的争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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