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到登记结婚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的办理地点并非绝对。
按照法律规定,通常是在夫妻双方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不过,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时间,那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就意味着,离婚不一定非得去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而是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灵活地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这样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夫妻的离婚需求,让离婚手续的办理更加便捷和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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