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怎么与下落不明的人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想离婚,但是对方又失去联系,下落不明。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离婚吗?如果可以,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下落不明的人离婚的,有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第一种,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满两年或已经两年以上了,那么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人民法院作出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宣告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自动解除,达到离婚的法律效果。
第二种,就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起诉离婚,以离婚诉讼请求要求法院立案,法院是可以立案受理的,然后正常走离婚诉讼的程序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2: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