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请法律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中没有分居,不用向哪个部门申请。
我国《民法典》没有分居制度的直接规定,但是在“离婚”章节中规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因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实也承认了“婚姻法将分居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预备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个特殊阶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