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实践来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有以下几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 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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