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购房合同可以补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讲,您在购买现房时,必须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能使房屋买卖合同被视为正式且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如果未进行登记,那么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应,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只要您已经成功地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您已经消除了由于不小心遗失相关文件而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此时,您只需要重新申请并补办遗失的材料即可。然而,如果您购买的是尚未建成的期房,而且还没有完成房产登记,那么您可以前往当地(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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