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可以委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撰写起诉状时,首先应详细描述原、被告双方的相关信息。
其次,明确表达出您的诉讼主张,并对整个事件进行详细叙述和分析。 (2)准备好起诉状后,需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以及所有证据的原始文件及其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区的法院立案大厅递交材料,申请立案。 (3)在案件成功立案之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放起诉状副本,同时也会向原告提供举证通知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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