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南宁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遇到一房二卖问题时,作为受害方的买受人有权要求终止原有的买卖协议,同时收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支出;若产生了额外的经济损失,同样有权利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卖方个人身份的认定,如果对方仅是普通居民,买方除了可按照上述方式追索已经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利率,还能向其索赔相应的损失费用。
然而,若这些途径都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或达不到预期效果,那么买方就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以期获得公正合理的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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