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新房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请您向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和协商,以争取最佳的索赔结果;
2.在房屋交付之后,如有延迟交房的情况发生,建议您暂缓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管理费用或者采暖费用;(待延期交房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您可以选择补交相关费用)3.如果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对您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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