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的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您可以选择向本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并进行协商,争取获得合理的索赔;
其次,如果涉及到交房时间推迟的情况,建议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再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管理费以及采暖费用(这是个临时性措施); 再者,即便以上方法均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您仍可依据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对您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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