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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绝交房要赔违约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未按约定进行验收,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除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另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若未按时前往验收房屋且未曾发出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会提供临时性的提醒,如果业主在此之前仍未作出任何答复,便会默认为已完成收房手续。经此默认程序后,业主只需直接前去领取钥匙即可,无需承担任何违约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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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2: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