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官司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地产所有权存在争议的案件,在法庭审理中法官需秉承依法合规与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理智而妥善的判决。由于涉及到房地产的所有权问题,法院应首先征询有关房屋管理机构的专业意见。若经该等相关部门许可,认为涉案房屋可由双方共同拥有并享有所有权,则法院可据此作出明确的判决,确认双方各自所享有的房屋所有权比例。反之,若相关部门未能批准双方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法院可在明确双方各自所占房屋份额之后,依据法律规定判定房屋的最终所有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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