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算不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开发商未能依照预定时间如约完成房子的交付工作,这将被认定为违约行为。作为买家,您有权根据此种不遵守合约条款的情况,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倘若在进行合理催促之后,开发商依然无法在约定的三个月期限内完成交房,且也不能给出正当的理由来解释这种延误,那么作为买家,您便可以选择解除这份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可能遭受的损失都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
然而,如果在经过催促之后,开发商成功地在三个月之内按期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工作,那么买家将无法单方面取消这份合同,但是他们仍然拥有向开发商索取由于逾期交付所导致的额外损失赔偿的权力。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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