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想退房如何依法操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者需向开发商提交退房申请。相关的退房申请可以以书面邮寄方式、电子传真或者电话沟通等多种途径向开发商进行传达。若因开发商的过失导致购房者不得不选择退房,那么退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而倘若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退房的赔偿措施,就应当按照该协议中的条款来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有明确的赔偿额度,如果其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话,购房者仍有权要求额外的赔偿。
2.开发商须在收到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手续。当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全额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还需负责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的合同手续。 3.开发商需在收到退房申请后立即退还购房款项。在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并得到确认后,开发商应当立即将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全数归还给购房者,并且要负责妥善处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若由于某种原因未能顺利完成上述事项,则从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申请的第十六个自然日起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都应该每日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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