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合同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买卖契约所引发的纠纷之时,契约当事人有权选用以下四大途径以妥善处理此问题:
首先,在因合同而产生纷争之际,当事人可以优先考虑通过私下的沟通与协商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应秉持着对彼此权益的理解以及对各方利益的尊重之态度,努力达成对于争议事项的共识,从而化解矛盾; 其次,当事人亦可选择寻求第三方调解人的介入,以协调处理相关事务。在此环节中,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性地挑选适合的调解机构提供协助; 再者,若遇到合同冲突等复杂事宜,当事人双方可依据事前或纠纷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至指定的仲裁部门进行裁决及解决; 最后,倘若当事人无法就有效的仲裁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仲裁协议已经失效等特殊情况,那么相关当事人便可将合同纷争作为理由,向当地人民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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