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时出现质量问题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房产品质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赔付。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选择与开发商进行深入的磋商,敦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倘若装修质量瑕疵无法被修复或者即便经过修复也依然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利依法请求法院解约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对自身因此遭受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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