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能全额退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业主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买卖合同的条款规定而无法达到其退房的预期效果,那么在考虑是否实施退房这一行动之前,务必确保这一违约行为已达到影响原购房合同核心主旨的严重程度。在符合下列特定标准之一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有权请求终止房屋购买合同,并要求开发公司全额返还已支付给前者的所有价款:即所选购房屋的建设方逾期交付超过3个月以上;在合理期限内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及有效提示后,后者仍未能履行其交付房屋的法定义务;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者采取欺骗手段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经调查核实,开发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当行为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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