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到期不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产租赁期满未能按时交付时,购买者有权向出让方发送正式的书面催促函件,以共同商定并确定该合约的最终履约期限。对于经书面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得到有效回应的购买者来说,他们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规定行使解除权,从而采取退房行动,同时向出让方追究其应尽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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