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怎么判断产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一房二卖”的房产问题,其所有权归属可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划分:
首先,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则该物业应属于登记备案的购买者所拥有; 其次,若购房者均未履行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此时应归属已经办理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购买者所有; 再次,若既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办理预告登记,那么该物业将归属于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购买者所有; 最后,若以上情形均未出现,则该物业应归属于最先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购买者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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