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者正式提交退房请求购房者可以选择采用挂号信函、传真或电话三种不同渠道及时向开发商提出正式的退房申请。若因为开发商方面存在违约行为而引发退房事宜,则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储蓄利息以及购房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等;倘若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则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若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尚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购房者有权额外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若由于购房者自身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是双方就付款方式问题未能达成共识等因素导致退房,那么开发商在此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15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相关手续当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请求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还需负责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相关合同的全部手续。在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之前,开发商有责任代为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和利息。 3、开发商须全额退还房款及定金在购房者正式发出退房通知之后,开发商必须立即将购房者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悉数归还给购房者,并确保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自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的第16日开始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需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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