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购房退定金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卖方必须遵循诚信原则,未经买方同意擅自转让已被买方订购的房产给他人,从而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时间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卖方须以双倍金额的方式向买方归还所支付的定金。
然而,若双方仅因在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上的某些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但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核心条款并无关联,进而影响到签约的顺利进行,那么这种情况便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卖方应根据法律规定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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