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能否解除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允许这样做;2、双方在自愿且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合同关系;3、撤销与解除之间存在明显区别;4、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体系中的一类可变更及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代表作,其核心要义在于意思表示的不真实性;5、对于可撤销合同的效力而言,其完完全全地依赖于合同双方的意志力,因此,它本质上属于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形态,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它等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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