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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两年都不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深入剖析妥善解决延误交付问题之道前,我们需首先辨明一个关键性的法律概念:依据我我国现行之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约所涉及之标的财产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起即移转至买受人手中。然而,大型不动产的初始产权认证则经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签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文件予以确定。若在此份合约中未对交付细节作出明确或暗示性规定,则应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视作实际的交货日期。也就是说,即便房屋已按期建造完毕并通过严谨的竣工验收,但若未能在约定期间内办理妥当房屋所有权证书,便可被认定为已构成交付逾期的事实,此时,我们应依照合约所约定的赔偿方式向卖方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鉴于房屋作为最为典型的不动产类别,其交付环节对买卖双方均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对于参与房屋交易的各方而言,有必要对交付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规划,并制定明确的协议条款,以最大程度地规避可能出现的各类纷争。无论何时何地,一旦发生交付逾期问题,购房者有权敦促卖方尽快履行交付义务;另一方面,除告知卖方尽快履行交付义务外,亦可依约条款追究其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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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9: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