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代社会中,房产纠纷作为一种常见的民事纷争,主要涉及房屋及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当这种情况出现时,通常有以下三种途径可以寻求解决方案:首先,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对于房产纠纷双方而言,他们首先需要自己尝试去找到一个能够解决分歧的方案。在我国,无论是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还是城市中的居民委员会,都设有专门负责处理民事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也涵盖了对房产纠纷的调解工作。其次,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房产纠纷双方还可以选择前往当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类似于司法程序的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房产纠纷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仍存在异议,房产纠纷双方还可以进一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能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与代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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