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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经理一房二卖怎么起诉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遭受一房二卖之侵害,您可选择诉诸司法途径维护权益。依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明确规定,当因一房二卖而无法实际取得所购房屋时,买方有权选择解除购买合同,并要求卖方就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包括归还房款本金及其产生的相应利息,同时,买方亦有权利向卖家主张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也对类似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卖方不得擅自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出售给他人,否则将面临警告、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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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2: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