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最多给多少个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定金并没有设定最低数量的限制,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协商和约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最高的定金金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所涉及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它被广泛认为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履行乃至最终解约的重要担保措施之一。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应当按照双倍的标准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反之,若是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向对方索回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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