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预售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预售合同时效成立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个关键因素,即在预售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所缀商品房的确切地理位置、具体楼宇名称以及对于购买此房屋所涉及到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同时也应当涵盖销售渠道、价款结算方式、支付款项的细节规定和最后房屋交付的准确时间以及详细日程安排;其次,出卖方必须按照与买方达成的协议获得了购房款项的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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