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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什么是共同租赁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共同租赁权乃指租赁房屋之承租者,其同住之人或家庭成员得有权按照原本所签订之租约继续享有租赁权益之制度。此项制度仅限于同住户、个体工商户中担任共同经营者或者在个人合伙等组织中的成员进行共租使用,具体可细分为同住户之间的共同租赁权(即所谓的“共同居住权”)以及共同经营人之间的共同租赁权两种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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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