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销售存在多种预售合同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蕴含的法律约束力极为深厚,如果有任何一方违反了此项预售合同条款,那么必然会承担起对应的法律义务及法律责任。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即由商品房的预售方以及预购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要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是一种典型的合同形式,受到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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