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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的找哪个单位监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您可向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地管理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工作。在该情况下,您作为购房者有权利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尽快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同时赔偿您因延迟收房而导致的额外经济损失。若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间,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付房屋,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那么您有权依法终止合约,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同时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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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7: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