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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家港购房定金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的预付款款能否退还问题,我们有如下专业意见。首先,如果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由于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或者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顺利签署商品销售契约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无需承担责任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预定金都应该予以全额退还。其次,如果双方对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存在分歧,且经过多次协商仍未达成共识而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那么这也不应被视为任何一方的过失,在此种情况下,预定金同样应予全额退还。最后,如果出现了其他非由买方违约行为引起的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预定金亦可全数退还。然而,如果是由于卖方违约行为导致无法签订合同,那么预定金则应当双倍返还给买方。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预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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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0: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