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认购是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时间段之内,购房者享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此时若买方因故放弃购买意愿,其已支付的订购金可全额退还;然而,当该期限届满后,若买方仍未决定购买房屋,那么其所缴纳的订购金将无法收回。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一经交付便不可撤销,并且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双倍定金的赔偿责任。关于购房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首先,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其次,买方也可选择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再次,如双方曾就此达成过有效的仲裁协议,买方还可依据该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若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买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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