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备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如期交付房屋,在经过催告之后,其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然而却袒露了延期交付房屋的具体原因。在此种情形之下,购房者无需立即解除购买房产的合同。尽管此类逾期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预先设定好的免责条款,但却在购房者所能承受的范畴之内,例如因开发商资金周转出现困境而导致项目施工阶段短暂停滞,目前已经恢复正常等情况。此时,购房者可选择继续耐心等待,同时向开发商提出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的要求。如果在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履行相关义务,且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或一味地推卸责任、逃避现实,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身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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