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汉中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洽谈与协商:此类方法适用于涉及双方当事人且能达成共识以解决问题的情形。
2.调解方案:调解则是指对于那些无法通过相互协商来解决的房产买卖纠纷,当事双方可依据一方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主持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遵循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互相体谅,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得购房纠纷得以迅速妥善地解决。 3.仲裁途径:仲裁,也被称为公断,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买卖双方能够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的裁决,此裁决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4.行政解决方案: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的调解未能取得成效,或者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当事人事后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的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请求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司法诉讼途径:购房纠纷的司法诉讼解决,是指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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