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中,以下几种情形将导致无法立案受理:首先是原告身份不符;其次是被告人物未被准确界定;再次是缺乏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此外,如果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畴;或者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存在瑕疵;或者该案涉及到行政诉讼的范畴;或者存在仲裁前置程序;或者对于提起诉讼有特定的时间限制;或者判决、裁定已经产生法律效力,而当事人又再次提起诉讼,此时应告知其按照申诉程序进行处理并予以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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