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一房二卖如何收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我们可以明确界定谁拥有优先权:
1.对于尚未交付的财产,应遵循先注册者优先原则。
2.假如双方都未对其进行预估登记也未实际交付,那么首先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的一方将具有优先权。
3.在签订了相关合同但双方都没有进行正式登记的情况下,应该优先考虑已经实际占据该财产的一方。
4.当两个以上的人同时签订合同且都未进行预告登记或实际交付时,首先支付价款的一方将享有优先权。
5.如果有两份或更多的合同同时存在,并且其中一份已经实际交付,而另一份尚未交付,则应优先考虑已交付的那份合同中的购买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1 22: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