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永康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后未能依约承担相应的义务与债务,例如在交易过程中决定不再购买房产,此时其所交付的定金将被视为放弃,不得向卖方主张返还。然而,若买方已经支付了定金,但收取定金的一方却未依照约定履行相关事项,致使双方无法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那么该方应当将收取的定金全额归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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